來源:家長幫論壇上海站 作者:唐客 2018-06-24 11:02:23
一.辦理對象
。1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轉學:
1.本市戶籍學生戶籍隨家長在本市內跨區遷移;
2.本市戶籍學生從外。ɑ蚓惩猓┗乇臼芯妥x。
。2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登記,轉入本市有空余學額的學校:
1.本市在籍學生居住地跨區變更;
2.符合本市當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非本市學籍學生。
。3)下列情況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學
1.已在本區就讀的初中學生,原則上不予轉學;
2.升入畢業年級的學生,原則上不予轉學;
3.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轉學。
二.所需材料
本區戶籍:
1.本區戶口簿、房產證及復印件;
2.轉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打印學生學籍信息表(本市轉學打印《上海市中小學生轉學信息表》)及復印件;
3.學生成長記錄冊(或學生手冊)。
非本市戶籍學生隨家長到本區居住的:
1. 家長:
戶口簿、有效期內的《上海市居住證》、和一年內滿6個月(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)的社會保險單及復印件;
2. 學生:
、賾艨诓、出生證明、有效期內的《上海市居住證》(或《上海市臨時居住證》、《居住登記憑證》);
、谵D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信息表(本市轉學打印《上海市中小學生轉學信息表》)及復印件(若外省市小學畢業的,提供畢業證及復印件);
、 成長記錄冊(或學生手冊)。
三.辦理方式
徐匯區教育局統一辦理、統籌安排。
四.辦理程序
1. 學期結束時,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并開具《市轉學申請表》(或學生學籍信息表);
2.攜帶轉學所需材料(見第二條),到招考中心驗證、登記;
3. 徐匯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學生,招考中心開具“轉學通知單”;
4.憑“轉學通知單”及轉學材料到安排學校報到,按照學校要求完善轉學手續。
五.辦理時間
驗 證、 登 記: 2018年6月25日—— 2018年6月26日
2018年8月8日—— 2018年8月9日
領取轉學通知單: 2018年8月 26日(或按電話通知時間領。
。ń哟龝r間:上午:8:30——11:00; 下午 13:30-----16:00 )
逾期不予辦理
六.辦理地點
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(百色支路28號 )
七.聯系電話
小學:54361242 中學54361495
友情提示:辦理轉學手續不收取任何費用,謹防上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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